陳水扁貪污案真相未明 何來“特赦”?

蔡英文傳出在卸任前擬“特赦”保外就醫(yī)中的前臺當局領(lǐng)導(dǎo)人陳水扁,但包括“二次金改弊案”在內(nèi),陳水扁目前仍有4大案因病停審。當務(wù)之急,應(yīng)該是讓已可趴趴走的陳水扁回歸司法審理,先厘清扁的法律責(zé)任,再來考慮是否“特赦”,而不是用“特赦”來為未完結(jié)的司法案下指導(dǎo)棋。

陳水扁涉及的“十大案”,包括“龍?zhí)顿彽亍钡?案遭合并判刑20年,入獄6年多后以罹患失智等疾病為由,2015年獲準保外就醫(yī)。另外,免訴確定及無罪確定的各有1案,還有“二次金改國泰并世華涉收賄洗錢”、教唆偽證、侵占機密公文、收錢買官等4案,因醫(yī)療團隊評估扁健康狀況不適合出庭,北院及“高院”停審至今。

但陳水扁保外就醫(yī)這9年來,到處趴趴走,助選、演講、主持廣播節(jié)目樣樣來,還能出庭幫女兒打官司,不僅思路清楚,陳述“法條”與理論也條理分明,能為女兒上法庭辯護,卻無法為自己的案子出庭,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也重創(chuàng)司法威信。

蔡英文8年任期都不碰觸“赦扁案”,因為她也清楚,在陳水扁仍有司法案件未審結(jié)的情況下,不適合“特赦”?,F(xiàn)在進入看守期,卻突然傳出她擬在卸任前“特赦”陳水扁,顯然是有人希望她能為支持“赦扁”的賴清德拆彈。

不過,“特赦”只能就已定讞的案子,并無法改變4大案仍需審理的事實,此時若“赦扁”,未來這4案若判決有罪,陳水扁仍然要去關(guān)?還是法官也得“揣摩上意”,直接判無罪?屆時爭議會更大。

既然陳水扁的身體狀況足可上法庭為自己辯護,民進黨當局與其幫他遮掩,以各種理由躲避司法審理,不如要求扁光明正大走完所有司法程序,先有真相、是非再來考慮“特赦”,這才是弭平爭議和社會對立的正確方式。(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責(zé)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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