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萬隆變電所昨日發(fā)生變電箱起火,造成雙北超過30萬戶停電。記者曾原信/攝影
臺北市一座變電所爆炸起火,引發(fā)雙北30萬用戶大停電。正當投票在即,這起停電事件猶如一顆紅色信號彈,提醒了人們電力不足及臺電士氣潰散的問題。這次停電,除造成人們生活的不便,也造成意想不到的地方連帶停水;但最后臺電卻排除九成用戶不予賠償,至于停電超過四小時的用戶則僅賠一元(新臺幣,下同)。這種輕如鴻毛的代價,臺電還會在乎自己的供電責任嗎?
這起發(fā)生在人口密集區(qū)的萬隆變電所爆炸,同時引發(fā)中和高壓電塔起火,造成許多民眾驚恐。若換成是一般工廠,勢必遭消防及工務部門重罰或勒令停工,但臺電老神在在,只簡單道歉,還責怪附近居民“意見太多”,致其無法搬到新變電所。對臺電而言,行政機構副負責人沈榮津剛下令要求全員穩(wěn)定供電,以免對投票造成額外困擾,這恐怕才是它更在意的事。
近兩年,全臺各地不斷發(fā)生這類跳電事件,絕非偶然。主要癥結在,臺電的發(fā)電結構調整并不順利,綠能發(fā)電的比重遠不如預期,光電一到夜間就“歸零”,故而遲遲無法取代核電作為基載,導致電力調度難度大增。也因此,最近就連不是用電尖峰的夏季或夜間,也會發(fā)生供電緊張;一旦調度失靈,就發(fā)生大小區(qū)域的跳電或停電。
為了掩飾電力不足及調度失靈的問題,臺電除一貫推給“饋線跳脫”,近期常用的手法是“降壓3%”供電。這項作法,雖在電業(yè)供應標準容許的5%范圍內,但逐漸變成經常性舉措,即暴露電力不足之嚴重。尤其,對管線末梢的用戶而言,因電壓不穩(wěn),很容易導致用電器材損壞或無法正常運作。至于這次的變電所爆炸,則是設備老舊或疏于維修到了危險的程度,但臺電卻顧左右而言他;而蔡當局則還在全臺賣力宣傳反投票,對此不置一詞。由此,即可知臺灣電力供應的黑幕,有多么難以見光。
這次停電雖有30.5萬用戶受到影響,但臺電以九成多用戶因停電不到一小時,因而不予賠償。但即使是遭停電四小時的家庭用戶,所獲賠償金額也僅1.08元;小商家因為是營業(yè)用電,則為3.26元。試想,這區(qū)區(qū)1元或3元,跟沒賠償有何差別?再說,就算臺電賠償100元,又豈彌補得了市民的驚恐與不便,乃至商家的營業(yè)損失?
這里顯示的問題層面有三:第一,臺電《營業(yè)規(guī)章》訂定的賠償辦法,顯然已嚴重脫離現實,必須重新調整擴大幅度;第二,必須賦予臺電有感的賠償責任,它才會對自己的供電責任抱持警惕,不再輕忽或心存徼幸;第三,隨著停電、跳電事件日趨頻繁,當任何賠償都已無法彌補用戶的損失,人們必須直視的是供電不足問題,那才是真正的問題源頭。簡言之,臺電目前的運作窘境,是因為要承擔臺當局不理性的能源轉型;而這個目的與手段無法對應的能源政策,才是一切問題的根源所在。
停電四小時,只獲賠一元,這是讓人笑掉大牙的事。但讓人笑不出來的是,這樣的情節(jié),其實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現在進行式??梢灶A期的是,未來幾年,隨著臺電發(fā)電結構愈發(fā)傾斜,能源政策愈發(fā)走入險境,停電的情況只會愈來愈頻繁,頻繁到你張皇失措,頻繁到你開始懷念空氣良好、藍天?,F、藻礁仍存、又有電可用的日子。
從臺電核電處長許永輝反唇痛批核四,人們便可看出,臺電已是一個失去專業(yè)信念與專業(yè)自豪的公司。萬隆變電所爆炸絕非單一事件,它是臺電內部宿疾及外部壓力相互推擠的一次小爆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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