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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廟預屯彈藥? 張競:嚴重違反日內瓦公約

華夏經緯網 > 臺灣 > 島內政治      2024-07-01 09:24:27

臺灣苗栗縣多家宮廟

苗栗縣多家宮廟收到軍方公文,“希望廟方協(xié)助囤放彈藥”。(圖片來源:臺灣“中時新聞網”)

華夏經緯網7月1日訊: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臺灣苗栗縣多間宮廟近日獲得苗栗縣后備指揮部函送公文,要求與宮廟簽訂“彈藥預屯點支持協(xié)議”,苗栗民眾聽聞此事普遍擔憂,一來是彈藥就在住家邊的不安全感,二來是要是發(fā)生戰(zhàn)爭時,可能遭致池魚之殃。雖然后備指揮部后來澄清,進行如此協(xié)調,僅為提升后勤支持韌性,同時“僅為程序演練”,并無意進行演練。

但是,既然公文已經發(fā)出,代表該計劃并非空穴來風。島內軍事專家張競表示,這個計劃從一開始就不該提,國際法明定,宗教信仰所不可做為軍事用途,否則國際法保護效力也會跟著失效,影響極為嚴重。

臺軍退役軍官、臺灣中華戰(zhàn)略學會研究員張競博士在個人社交賬號上評論此事,他指出“如此作法顯然有違普世遵循之戰(zhàn)爭法規(guī),宮廟此等宗教禮拜場所,喪失法理保護,成為合法軍事目標。”

“依據(jù)1977年關于保護國際性武裝沖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第五十三條 對文物和禮拜場所的保護:

在不妨害1954年5月14日關于發(fā)生武裝沖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海牙公約和其他有關國際文件的規(guī)定的條件下,禁止下列行為:

一、從事以構成各國各地人民文化或精神遺產的歷史紀念物、藝術品或禮拜場所為對象的敵對行為;

二、利用這類物體以支持軍事努力;

三、使這類物體成為報復的對象。

張競表示,臺當局防務部門負責人(顧立雄)是專業(yè)法律人,怎可容忍此種明顯違反日內瓦公約條文情事發(fā)生?臺當局陸委會一面抹紅媽祖、保生大帝、關帝爺或是神農大帝,將神明污蔑成統(tǒng)戰(zhàn)工具,然后臺防務部門再不顧國際公約將彈藥放到宮廟,為何陸委會不敢提耶穌基督也可能變成統(tǒng)戰(zhàn)工具?

張競接著說:“后備司令部也跟著欺負傳統(tǒng)宮廟,要是有本事,就試試協(xié)調牧師、神父與長老,看看能不能把彈藥運到基督長老教會,或是其他教會去放置屯儲。難道臺灣鄉(xiāng)親在傳統(tǒng)宮廟拜神明好瞞好騙嗎?”

最后張競說:“就算要搞好地方關系擺放彈藥,總是要跟廟祝喝兩杯先搏感情吧?并且總還是要先上個香,‘擲筊’問問神明是否同意吧?這年頭,發(fā)個冷冰冰公文,又明顯不符國際戰(zhàn)爭法規(guī),能將事情搞定嗎?只嘆顧立雄法律人威名,可真是被糟蹋到水溝底!”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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