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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瑪蘭 Kavalan

  噶瑪蘭,是在2002年12月成為臺灣少數(shù)民族中的第11個族群的,其人數(shù)僅比邵略多一些。噶瑪蘭,意指住在平地的人,是臺灣蘭陽平原最早的住民。1632年,西班牙派兵攻打宜蘭,以懲罰噶瑪蘭人攻擊該國擱淺船只的行為,才讓這個民族首度為外人所知。18年后,荷蘭人用文字記錄了臺灣蘭陽平原上多達(dá)36座噶瑪蘭部落的情況。由于長年紛戰(zhàn),氏族最終遷徙至花蓮市。1878年的加禮宛事件,導(dǎo)致族人再次流亡遷移,流散在花蓮和臺東等地。目前這個族群主要居住在新城鄉(xiāng)的佳里灣部落、豐濱鄉(xiāng)的新社部落、豐濱部落、立德部落、磯崎部落和長濱鄉(xiāng)的彰原部落、大峰峰部落,另有少數(shù)的族人仍居住在宜蘭冬山河出海口的流流和加禮宛部落。
  
  噶瑪蘭,早期是平埔族群的一支。這個民族性情和平,又因為居于水濱而喜歡干凈,氏族內(nèi)實行沒有階級之分的母系社會,部落祭司都由女性擔(dān)任,頭目是以推舉的方式產(chǎn)生。部落內(nèi)其它的公眾事務(wù),則由各年齡階層的族人分工合作。家庭內(nèi),女子具有家產(chǎn)繼承權(quán)和所有權(quán),男子必須入贅妻家婦唱夫隨。
  
  噶瑪蘭人深信萬物皆有靈,靈可分為善靈和惡靈,在舉行祭典之前一定要舉行儀式。最重要且保存最完整的祭祖儀式,就是在每年年末前舉行的巴律令,但因區(qū)域上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另一重要祭典就是每年3、4月舉行的海祭。噶瑪蘭人深信祖先是航海來的,所以都會祭拜海洋,祈求海神保護(hù),捕魚豐收,還有每年8月的豐年祭,都是凝聚族人重要的祭典。

來源:臺胞之家網(wǎng) 

責(zé)任編輯: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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