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3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行政部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助理工程師楊某,涉嫌于2015年間辦理“熱水力耦合非破壞檢驗設備”采購案時,與得標廠商共謀以低價零件充當高價零件,再于驗收包庇過關,藉此詐取約10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地檢署23日“指揮廉政署”搜索楊某及另名助理工程師陳某及廠商吳某3人辦公室、住家共5處,全案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偵辦中。
“廉政署”日前接獲檢舉,指稱“原能會”核研所2015年3月間辦理標案金額140余萬元的“熱水力耦合非破壞檢驗設備”采購案時,時任助理工程師楊某因研究需要,同時為該采購案申請人。
但后來楊某明知在原采購清單中的“感測針頭”,因研究計劃改變已不需要,但仍刻意要求得標廠商吳某交貨,由吳某提供便宜且外型相似的“溫度感測針”,試圖魚目混珠,楊某再配合不實驗收,使吳某能以低報高賺取價差。事后楊某藉此無謂的采購,共分得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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