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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鳳凰展翅”新聞遭NCC裁罰 中天上訴成功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 臺灣 > 社會萬象      2021-06-29 00:00:00

    臺灣中天新聞臺2019年2月18日報導的“鳳凰云”新聞遭NCC裁罰40萬元新臺幣,中天提告抗罰,一審敗訴,上訴二審成功。(翻攝自Youtube“中天新聞”頻道)

    臺灣中天新聞臺前年報導臺南“立委”補選的相關新聞,其中1則“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xiàn)鳳凰展翅云朵”,遭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衛(wèi)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新臺幣,下同)。中天興訟抗罰,一審敗訴,全案上訴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后,合議庭認為原審未盡職權調(diào)查義務,有判決不備理由的違誤,判原判決廢棄,發(fā)回更審。

    中天2019年2月18日午間新聞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xiàn)“鳳凰展翅”云朵》,晚間新聞再報《民俗專家:大吉現(xiàn)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云?!》,NCC認為內(nèi)容未經(jīng)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結合,依違反“衛(wèi)廣法”40萬元。中天提告抗罰,一審敗訴,中天不服再提上訴。

    北高行指出,NCC針對本新聞開咨詢會議時,出席委員共16人,9人建議“發(fā)函改進”,3人建議“不予處理”,共12人認定未涉違“法”,但NCC最后的決議,片斷擷取少數(shù)4名委員意見認定中天違規(guī),而未說明不采其他委員意見的理由,原審沒厘清此部分,有未盡職權調(diào)查義務的違誤。

    此外,原審認為該新聞“有害投票可靠性”,卻沒相關證據(jù)資料左證,況且中天播報該新聞時,有標注“民俗信仰請勿盡信”文字,并以記者旁白說明所示云朵在氣象學上名稱及其成因,并未涉及暴力、霸凌等易對兒少族群產(chǎn)生負面影響,或使閱聽者產(chǎn)生焦慮或驚恐的內(nèi)容,北高行因此認為原審有認定事實不依證據(jù)、違反論理法則的違“法”。

 

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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