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8月13日訊: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島內(nèi)1名莊姓男子涉嫌將承租在彰化縣員林市的飲料店,當成制毒分裝工廠,將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及甲基-N, N-二甲基卡西酮粉末,加入果汁風味調(diào)味用粉末,再進行包裝封袋販賣遭查獲,彰化地檢偵結,依違反臺灣地區(qū)“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莊男等3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莊姓男子今年3月1日先取得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及甲基-N, N-二甲基卡西酮粉末,還有包裝袋及其他調(diào)味粉末,再于同日聯(lián)系關、張2名男子,以分裝完成1包可獲10元(新臺幣,下同)代價,要2男一同前往由莊男所承租的員林市飲料店參與制造毒品咖啡包。
莊男將毒品原料秤重0.3公克后放到包裝袋,再由關男負責將1湯匙果汁風味調(diào)味用粉末摻入包裝袋,張男負責封口,共制成1500包毒品咖啡包,并分別交付給關、張各110包、40包,其余毒品咖啡包則由莊男保管,伺機對外出售。
檢警在莊男租屋處及關、張2人隨身攜帶物品中,扣得含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的毒品咖啡包共1499包、甲基甲基卡西酮原料1包、果汁粉1包及封口機、包裝袋等各式分裝工具。
檢方認為,被告3人將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及甲基-N, N-二甲基卡西酮粉末,摻入果汁風味調(diào)味用粉末,已使毒品粉末產(chǎn)生物理上之變化,3人并將毒品咖啡包封口,完成制成毒品咖啡包販賣,自屬制造毒品行為,依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制造第三級毒品、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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