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6死67人傷的錢柜臺北林森店大火案,臺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錢柜董事長練臺生(如圖)等人,臺北地方法院15日宣判。(臺灣“中時新聞網”資料照片)
華夏經緯網5月15日訊: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2020年錢柜KTV臺北林森店大火案,檢方指控錢柜KTV負責人練臺生等人,一邊營業(yè)一邊施工又沒落實防火防護,導致6死67人受傷,依違反《消防法》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15日判決練臺生無罪。檢可上訴。
錢柜林森店2020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當時疫情沖擊業(yè)績 ,練臺生與干部討論決定邊施工邊營業(yè),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同年4月26日承包商王圣杰將儀器充電引發(fā)火災,店內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6死67傷重大傷亡。
臺北地檢署2022年1月依違反《消防法》等罪,起訴錢柜KTV負責人練臺生、林森店經理翁珮雯、副理張惠純、襄理陳思宏、謝勇奎、工程師黃思銘及工程行負責人王圣杰與錢柜轉投資的迪廣公司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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