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船翻覆造成2人死亡,臺海巡部門案發(fā)后提供搜救畫面,卻發(fā)現(xiàn)追逐船只翻覆過程未錄像,以致淪為各說各話。(臺海巡部門提供)
華夏經緯網2月21日訊: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大陸漁船與臺海巡部門追逐時翻覆致2死意外,海巡部門證實過程中船身多次“接觸”,但2生還漁工返陸后稱是遭海巡“撞翻”落水,出入甚大。原本可做為厘清真相的攝錄畫面,卻因海巡稱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未能全程錄像,以致淪為各說各話,然而,金門海巡隊在此海域執(zhí)勤并非一朝一夕,此說法實難自圓其說。
此起事件發(fā)生后,海巡部門一開始就強調是大陸漁船“蛇行拒檢,不慎翻覆”,卻未提及兩方船只是否碰撞,更無監(jiān)視畫面佐證,大陸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痛批此事件為惡性事件,臺方極力反駁,然情勢并未因此有所改變。
尤其臺灣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起初還說和大陸有保持一定程度聯(lián)系,也會在偵查告一段落后,告知大陸結果。但是,對于事發(fā)經過,海委會及海巡部門對于各方疑點及要求公布追逐畫面卻始終避重就輕,連大陸人員抵達金門后,也不愿釋疑,僅低調稱以家屬為重。
何況,人命為大。此案釀成2死,臺執(zhí)法單位勢必要清楚還原相關過程、厘清疑問,才能給死者家屬交代,卻直到家屬淚喊要真相、拒絕火化遺體后,地檢署才說出這幾天不能說的“祕密”,就是沒有全程錄像,這更讓兩岸原本薄弱的互信基礎瞬間崩裂,也使得未來可能出現(xiàn)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調查結果。
根據島內現(xiàn)行《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zhí)法作業(yè)規(guī)范》,要求錄像存證就是為以防萬一,所以,海巡船在發(fā)現(xiàn)對象時就應開始錄音或錄像、拍照搜證,并在第一時間對外清楚說明情況,不該等到紙包不住火,“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還拿出第三責任險來瞎扯、自圓其說。所謂船只接觸,不正表示彼此在海上有撞擊,海巡部門大搞文字游戲,讓這塊“海巡布”不僅顯示危機處理不當,還火上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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