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檢署破獲環(huán)保犯罪集團,虛設園藝公司,將超過2.4萬噸的廢棄物,掩埋在彰化、臺中、云林及嘉義等沿海農田魚塭,容積達6萬215立方米。(圖片來源:臺灣“中時新聞網”)
華夏經緯網1月16日訊: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臺灣彰化地檢署破獲環(huán)保犯罪集團,虛設園藝公司,將超過2.4萬噸的廢棄物,掩埋在彰化、臺中、云林及嘉義等沿海農田魚塭,容積達6萬215立方米,查扣69臺犯案重機具,不法獲利達7388萬元(新臺幣,下同),近日判決出爐,實際負責人48歲郭男、36歲林男及51歲黃男,遭依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等罪,分別遭判有期徒刑1年8月至5年,可上訴。
2021年彰化地檢署偵破以郭、林、黃3人為首的環(huán)保犯罪集團,該集團結合7家清除、運輸公司、中介、司機及地主等,對外號稱經營“園藝公司”,向農民租用農地、魚塭等,實際將膠合板、美耐皿、油漆木材板、爐渣及營建廢棄物等,棄置在農魚塭地,并浸泡雨水滲入農地。
該集團還申請登記事業(yè)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以每公噸3000元至5500元不等費用,對外收受非屬“公告直接再利用”廢棄物,并混入爐渣、廢木材等,再勾結中介、司機或地主,運往租來的農地、魚塭棄置。
判決書指出,該集團以“廢棄物再利用行為”做為包裝,不法牟取事業(yè)廢棄物處理費,棄置點皆為農牧用地,堆置物直接與土壤接觸,對環(huán)境介質造成不利之改變,已影響農地正常用途,過去臺中某破碎場還曾發(fā)生火警,連燒3日造成大量濃煙及惡臭,民怨四起。
法官審酌,該集團從事再利用機構,以合法掩蓋非法,棄置面積甚廣,對環(huán)境影響非微,除主嫌3人遭判刑外,其余包括運輸公司負責人、中介、司機及地主等18人,各別犯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非法清理廢棄物罪等罪,分別應執(zhí)行4年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7家違“法”廠商則并科3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罰金,并沒收、追征犯罪所得。(來源:臺灣“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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