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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選址難 臺當局經濟部門:先技術后社會工程順序推動

華夏經緯網 > 臺灣 > 島內政治      2023-08-21 10:11:51

臺電核廢選址地質調查受地方阻力,難有實質進度。臺當局經濟部門官員坦言,處理地方民意不容易,高放選址尚無法源之下,現(xiàn)階段重點在于通過國際合作,掌握他國技術、地質條件,分別取經芬蘭與日本,以“先技術工程、后社會工程”順序推動核廢處理。

核電議題成2024年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攻防話題,國民黨2024參選人侯友宜拋出核廢處理可借鏡他國技術,臺當局“原能會”坦言,高放處置選址地質調查工作遭遇的地方阻力,才是現(xiàn)階段核廢處理真正卡關之處;臺電內部則認為,因為沒有被賦予“調查權”,難有實質進度。

對于該不該給臺電“調查權”,“原能會”官員指出,臺電數十年各項電源開發(fā)工程,無需官方相關“法令”支持,都有做地質調查,以高放處置場推動成功的瑞典、芬蘭案例來看,也沒有高放選址條例,而是通過設置專責機構與當地民眾溝通風險與地方效益,打通民意障礙。

臺當局過去曾推動設置“行政法人核廢專責”機構,不過,臺經濟部門官員表示,目前已無此規(guī)劃,因有設置專責機構的日本、美國、德國等,都是因為一國有好幾個電力公司,所以需要成立統(tǒng)一專責機構,統(tǒng)合核后端基金與核廢處理,“臺灣只有一個臺電,再設置專責機構等于迭床架屋”。

目前臺灣僅低放射性廢棄物有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相關規(guī)定,主管機關是“原能會”、主辦機關為臺當局經濟部門,高放處置則尚無法源;隨著“原能會”改組成安全管制機關,未來也不再是核廢料主管機關。

臺當局經濟部門官員表示,臺電作為核廢料產生者,不管未來主管機關是誰,比起推動“立法”,不如持續(xù)跟緊海外經驗;目前臺電國際合作是兩路并進,取經對象分別是全球進度最快、已蓋好高放處置場的芬蘭,以及與臺灣地區(qū)同樣位處環(huán)太平洋地震帶、地質條件較為類似的日本。

官員坦言,處理地方民意并找到適合地質不容易,現(xiàn)階段重點在了解他國選址地質條件,臺灣自己也需做地質調查,包含與地調所合作分析巖層,以“先技術工程、后社會工程”順序推動核廢處理,意即先了解海外技術、再處理社會溝通。(來源:臺灣“中央社”)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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