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要受軍事訓練的新變革引發(fā)爭議。民進黨前民意代表郭正亮26日表示,警察與軍人所受的訓練完全不同,照國民黨民意代表游毓蘭公布的數據,160個小時課程有86個小時跟軍事有關,包括沖鋒槍、手榴彈、巷戰(zhàn)、城鎮(zhèn)戰(zhàn),說跟軍事無關?根本就是在唬人!包括臺灣地區(qū)教育部門動員造冊、義務役延至1年,講白了就是在對美國交差。就是人家覺得你臺灣兵力不足,民進黨到處兜人,警察也多少貢獻一下,就決定要訓練5500人。
根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導,郭正亮26日在《綠也掀桌》節(jié)目指出,“臺軍的任務是要殺敵保護臺灣對不對?警察不是要殺人,是要抓罪犯,把他繩之以法!”。郭正亮表示,所以警察受的訓是不一樣的,因為他要抓人,所以他要分析情報,要去布置網民,要知道怎么問口供,套出犯人,或是對犯罪現場作分析,這一類是警察要學的。
郭正亮提到,但是軍人不是這樣,軍人要學的是殺敵,使用各種武器的能力,還有戰(zhàn)術、布陣這種,所受的訓練是完全不一樣的!臺當局防務部門說,要把警察納入訓練,臺灣“警政署”就嗆他一句話:那你先把刺針導彈給我再說!這說法是這樣來的,表示還沒有這個規(guī)劃。
郭正亮指出,游毓蘭所公布的資料,那個訓練課程我算了一下。160個小時的課程,就有86個小時跟軍事有關!比如說使用的武器,叫輕自動步槍,那個絕對是軍事性的,甚至還有沖鋒槍,有手榴彈。所以說跟軍事無關,在說給誰聽?然后還有巷戰(zhàn),還有城鎮(zhèn)戰(zhàn)。
郭正亮質疑,要保護一個電廠,為什么會需要城鎮(zhèn)戰(zhàn)?這根本就是在唬人,講白了就是在對美國交差。比方之前的所謂“全動法”爭議,臺教育部門接到臺當局防務部門的公文,叫他造冊,請問法源是什么?臺教育部門沒有理由同意,他交了!這只有一種解釋:有一個比臺灣防務部門更高的單位叫你照做,至少是臺行政機構。然后接下來義務役延為1年,這通通是配合美國要交差,因為人家覺得你兵力不足。
郭正亮強調,第二個就是登陸之后,內部勢必會發(fā)生一些地面作戰(zhàn),城鎮(zhèn)戰(zhàn)、巷戰(zhàn),美國覺得臺灣的兵源不夠。所以民進黨當局就決定要訓練5500人,表示民進黨到處在兜人!所以你警察也多少貢獻一下吧?(來源:香港“中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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