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2月23日電 (劉小紅)山西省人民檢察院22日發(fā)布消息稱,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監(jiān)督檢查專項巡查組原巡查專員任金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職守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太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金祥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任金祥,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任金祥利用擔任中央儲備糧臺安直屬庫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利用擔任中央儲備糧臺安直屬庫主任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在兼任中央儲備糧黑山直屬庫主任期間,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任金祥,男,1967年11月生,蒙古族,內蒙古赤峰人,大學學歷,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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