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1日電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新竹縣退休中學(xué)女校長彭某與學(xué)生林某共謀,佯稱林具有通靈及改運解厄能力,誘騙民眾投資,購買玉器、木雕消災(zāi)解厄,詐得1億多新臺幣;臺“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加重詐欺罪將彭某判刑13年、林某判刑15年定案,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彭某與學(xué)生林某,2015年由彭在新竹地區(qū)佛寺、宮廟、郊區(qū)或山區(qū),尋找行騙對象,以退休校長身分博取對方信任,引介自稱“老師”的林女給被害人認(rèn)識,聲稱有通靈神力,可幫忙改運解厄。
林、彭誆稱被害人自身或家人、朋友遭逢厄運、有業(yè)障需消除、往生親屬托夢、將罹患重病或血光之災(zāi),游說被害人花大錢購買玉器、木雕,或請林舉辦祈?;蛳麨?zāi)解厄法會。估計詐騙時間長達4年,被害人多達17人,犯罪金額合計達1億新臺幣。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將彭某判刑16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認(rèn)為彭某在游說部分民眾的過程中,雖有以“高價值”“保值”,提升財運及改善身體、家庭狀況、避免惡果等方式引發(fā)意愿,但此說詞或涉及宗教信仰對象未來價值之主觀價值判斷,此部分不構(gòu)成詐欺。
高院將部分改判無罪后,考慮彭某2010年間已因犯詐欺案件經(jīng)法院判刑確定,所涉詐欺案件與本案詐欺手法相似,此次更變本加厲,犯罪時間長達4年,被害多達17人,犯罪金額合計達1億多新臺幣,足見毫無自省能力,判刑13年,林某判刑15年,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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