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林秉樞去年11月間因涉嫌施暴監(jiān)禁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并威脅散布不雅照,引起外界矚目,林也意外遭起底,與許多政商名流都有深厚關(guān)系,林遭羈押禁見即將屆滿2個月,新北地檢署25日偵結(jié),依害風(fēng)化、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計算機使用、傷害、恐嚇等8大罪嫌,將林秉樞起訴。
臺灣資深媒體人黃揚明于去年12月2日在臉書表示,政論節(jié)目《新聞大白話》在11月10日下午的節(jié)目中,當天高嘉瑜錄像時段為下午4時到5時,大約4時25分到38分這段期間,有3則斗內(nèi)留言特別詭異。
第一則是一名蔡姓網(wǎng)友,留言“高嘉瑜你自己想清楚,想不想爆料”。第二則是邱姓網(wǎng)友,留言“高嘉瑜,你私人不堪的事情,想要被公開嗎?有你錄音,有親筆字跡,你想清楚”;第三則是藍姓網(wǎng)友,留言“高嘉瑜,你自己也有違法事宜,你要想清楚,證據(jù)非常明確,你心里清楚”。
新北地檢署在新聞稿證實,林秉樞于 110 年 11 月 10 日 16 時 20 分許,以上開手機連結(jié) LINE“指示”“甲女”在高嘉瑜擔任來賓之 TVBS 新聞臺不特定人得觀覽之《新聞大白話》youtube 直播中,張貼置頂留言:“高嘉瑜自己想清楚,想不想爆料”等文字,足以貶損高嘉瑜之名譽及使高嘉瑜閱覽后心生畏懼。
新北地檢署表示,“甲女”涉犯臺灣地區(qū)“刑法”第 220 條第 2項、第 210 條變造準私文書、第 305 條恐嚇、第 310 條第2 項加重誹謗等罪嫌,獲緩起訴處分。
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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