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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jìn)黨“黑道之亂”二審 趙介佑涉多罪僅被輕判2年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 臺灣 > 社會萬象      2022-01-26 0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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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民進(jìn)黨“黑道之亂”的前民進(jìn)黨臺北市黨部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涉嫌暴力討債,拘禁被害人,二審判2年。(臺灣《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引爆民進(jìn)黨“黑道之亂”的前民進(jìn)黨臺北市黨部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被控與男子黃俊檗等人共組暴力討債集團(tuán),多次拘禁、毆打被害人,甚至潑糞逼債,一審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趙徒刑2年4月,二審考慮他與被害人和解改判2年??缮显V。

判決指出,黃俊檗與趙介佑等人在臺北市成立暴力討債集團(tuán),多次聚集糾眾討債;他們在2019年4月12日凌晨,強押一名被害人并加以毆打、拘禁及威嚇逼債,直至對方傷重,才載往醫(yī)院“丟包”。

2019年7月間黃男等人還砸毀一家面店的擺設(shè),并潑糞、出言恐嚇;此外,黃認(rèn)為該集團(tuán)林姓成員有意疏遠(yuǎn),撂人毆打林男,再押至別處繼續(xù)痛毆,林傷重送醫(yī),借機脫困獲救。

黃俊檗遭士林地院判處3年4月徒刑,并強制工作3年,但因去年臺灣“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強制工作違“憲”,二審因此只對黃男判刑3年4月,趙介佑則因與被害人和解,略減刑度改判2年。

備受爭議的趙介佑,另因涉嫌販毒遭起訴,該案目前仍在臺北地院審理中,他在偵查中遭羈押禁見,移審北院后,法官考慮他雖認(rèn)罪,但有反復(fù)實施之虞,仍裁定羈押中。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責(zé)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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