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12月19日訊: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臺灣地區(qū)完成首次與“大選”脫鉤的“公投”。這段過程,即便朝野強力動員催票,4項“公投”案,卻沒有任何一方跨過495萬基本門坎。這個結果,證明脫離“大選”后的“公投”,不是深化民主,而是架空民主;1218選民不是完成“公投”,而是告別“公投”。
為補強代議政治不足,“憲法”賦予人民有權透過“公投”執(zhí)行復決權,藉此防止“執(zhí)政”列車失控;若要說“公投”是“政府”防腐劑,并不為過。因此,以民主、進步為名的民進黨,早在1993年,就由被民進黨尊稱為“蔡公投”的蔡同榮提出“公投法”草案。
爾后,“公投法”雖在2003年上路,但投票率、同意票均得過半的“雙二一制”,被民進黨稱為鳥籠“公投”,直至2017年才挾著“立法院”過半優(yōu)勢將門坎砍至總數1/4以上即可,并將“公投”綁“大選”入“法”。當時,蔡英文說,這是還權于民、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
民進黨追求近30年的價值,卻在1年后只因地方選舉的一時挫敗,硬是“修法”將“公投”錯開選舉年,避免重演2018歷史。
表面上,蔡當局說“公投”綁“大選”會造成選務混亂,所以必須切割辦理。但,“公投”的目的,無非是讓民眾展現直接民權;與選舉互綁,則是要盡可能避免讓“公投”因投票率不足而缺乏民意的代表性。所以,“政府”豈能以選務技術為理由,去顛覆“公投”的初衷?
此次“公投”前夕,蔡英文煞有其事地說,反對“公投”綁“大選”是希望大家能夠更理性,不被選舉激情影響。這下可好了,從開票結果來看,投票率的不足,管你是理性還是激情,一切都是白搭。
回想過去1年,臺灣社會花了多少人力、物力,從提案、聯(lián)署成案,到“府院黨”動員反制,朝野肅殺對撞,累積出如此龐大的社會能量,投票率卻仍僅有41%,這樣的結果不僅無法呈現真實民意,更已讓人看見復決權的窮途末路。未來,每兩年一度的“公投”日,注定都將只會是“投爽的”假民主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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