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投書媒體表達反對“臺獨”立場。(圖/臺灣《中時電子報》資料照)
臺灣遠東集團上周在大陸上海、江蘇等五省的化纖紡織、水泥企業(yè),傳出在環(huán)保、土地利用等方面有違規(guī)行為而遭罰款,輿論解讀與大陸早前強調要嚴懲“臺獨”金主可能相關,引起矚目,當時遠東集團發(fā)聲明表示,對裁罰結果虛心接受并已著手改善,此外對此事保持低調,未再回應。
昨晚徐旭東出席集團圣誕點燈活動,是裁罰事件爆發(fā)后首次的公開活動,但他罕見打破28年來的慣例,儀式結束后就在安全人員護駕下離開,并未接受媒體訪問。
而今(30日)徐旭東投書臺灣《聯(lián)合報》表達立場,強調希望兩岸關系維持現(xiàn)狀,表態(tài)一向“反對臺獨”,支持“九二共識”,且與美國等國際態(tài)度一致,支持一中原則。
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網站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lián)系我們
主辦:華夏經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華夏經緯網
Copyright 2001-2024 By 612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