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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京華城案無保請回裁定遭臺高院發(fā)回更裁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 新聞 > 涉臺新聞      2024-09-05 08:09:03

中新社臺北9月4日電 (記者 陳小愿)臺灣民眾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案被檢方聲請羈押,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后,檢方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4日撤銷裁定,發(fā)回臺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臺北市京華城容積率于柯文哲任市長期間暴增到840%,外界質(zhì)疑官員護航業(yè)者。臺北地檢署近期偵辦該案時,認為柯文哲和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違背職務(wù)收賄及圖利等罪。

臺北地檢署近日以被告身份約談柯文哲等人,柯文哲因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時遭檢方當庭逮捕。檢察官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檢方對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闡釋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隨后提起抗告。

臺灣高等法院4日表示,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對話紀錄、扣案隨身物品記載內(nèi)容,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況,柯是否對該案情節(jié)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必要查明。


臺灣高等法院認為,臺北地方法院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就認定檢方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并不妥適,因此撤銷原裁定。

彭振聲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后,也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4日表示,彭振聲因抗告狀未經(jīng)本人蓋章、簽名、按指印,通知本人補正后另行裁定。

另據(jù)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中時新聞網(wǎng)等臺媒報道,因案卷尚未發(fā)回,臺北地方法院還需聯(lián)系柯文哲及其辯護人,4日晚上不會開庭。(完)

來源:中新社


責(zé)任編輯: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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