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7月11日訊: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新臺幣,下同),桃園地方法院11日下午2時第3度開羈押庭,有別上次羈押庭遲到2分鐘,鄭文燦13時44分步入法院,面對島內媒體詢問有沒有信心交保,他神色凝重不發(fā)一語并未回應。
鄭文燦涉嫌2017年桃園市長任內收受地主500萬元賄賂,幫忙加速“變更林口特定區(qū)計劃-工五工業(yè)區(qū)擴大方案”內9.5公頃農地自辦重劃。桃園地檢署6日以犯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聲押,不過院方雖認為貪污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交保。
桃檢認為桃院裁定認事用法不當提出抗告,高院發(fā)回后,桃院9日再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檢方再度抗告,桃院11日第3度開羈押庭。
網站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lián)系我們
主辦:華夏經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華夏經緯網
Copyright 2001-2024 By 612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