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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 法院裁定保釋金加至1200萬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 臺灣 > 熱點(diǎn)人物      2024-07-10 14:25:10

據(jù)中通社報道,臺灣桃園市前市長、已請辭臺灣?;鶗麻L的鄭文燦涉貪以500萬(新臺幣,下同)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法院9日上午重開羈押庭,再度駁回羈押聲請,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離臺出海。

鄭文燦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5日被桃園檢調(diào)人員帶走。

檢方6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認(rèn)為法院裁定不當(dāng)。

臺“高等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原交保裁定有多個不當(dāng)之處,因此撤銷,發(fā)回原審法院重審。(香港“大公網(wǎng)”)


責(zé)任編輯: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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