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首爾9月21日電 (劉旭 萬佳欣)21日下午,韓國國會舉行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的拘留同意案。由此,法院將對李在明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
據(jù)韓媒報道,拘留同意案獲得國會通過須滿足“半數(shù)以上在職議員與會,并獲過半與會議員贊成”這一條件。當天,該案以149票贊成、136票反對、6票棄權和4票無效的結果獲通過。
投票以無記名的方式進行,298名在職議員中除正在因絕食住院的李在明本人、被關押的無黨籍議員尹官石,以及陪同韓國總統(tǒng)尹錫悅訪美的外交部長官樸振外,其余議員均參與表決。
本月18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偵查一部以違反《特定經(jīng)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外匯交易法》的瀆職、受賄、教唆他人作偽證等罪名提請法院批準逮捕李在明。
19日,正在美國訪問的韓國總統(tǒng)尹錫悅批準了針對李在明的拘留同意請求書。(完)
來源:中新社
網(wǎng)站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lián)系我們
主辦:華夏經(jīng)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Copyright 2001-2024 By 612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