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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qū)6所私立學校解散 15.3億新臺幣校產清算充公

華夏經緯網 > 臺灣 > 社會萬象      2022-12-19 11:11:27

臺灣私立學校

圖為臺南市華濟永安高中校園,宛如廢墟。(臺灣《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臺當局教育部門昨日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花蓮縣私立臺灣國光商工、臺南市私立華濟永安高中、云林縣私立益新工商、屏東縣私立志成商工、嘉義市私立大同高商及高美醫(yī)專等6校因閑置逾3年且無法改辦其他教育,臺教育部門令這些學校法人解散,總共逾15.3億元(新臺幣,下同)校產必須清算,若有剩余全部歸公。

臺當局教育部門公教署長彭富源表示,6所學校自2019年后都沒有師生,校園長期閑置,3年停辦期限屆滿,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yè)的財團法人,臺教育部門依臺灣地區(qū)“退場條例”規(guī)定,令6法人解散,并將要求他們辦理清算及剩余財產的歸屬事宜。

臺當局教育部門表示,臺灣國光商工2013年8月1日停辦已逾9年,是停辦最久的學校:此外,6校校產依公告地價計算,至少值15.3億元,以臺灣國光商工值7億2841萬元最多。

彭富源說,臺灣國光商工、益新工商及大同高商等3校之前曾提出改辦成文化藝術基金會或社會福利基金會的計劃,但計劃被臺當局教育部門駁回,因為剩余校產與改辦事業(yè)之間不具相當性。譬如益新工商是依20多年前財務狀況提出改辦計劃,已不符現實;臺灣國光商工還有7億多元校產,卻只申請改辦成僅需要200萬元的地方性文化基金會;另外3校則未提出申請。

臺當局教育部門表示,這6校法人被勒令解散后,由學校全體董事做為清算人負責清算校產,如果他們不依程序清算,臺當局教育部門可向法院申請改由其他社會專業(yè)人士(如會計師)擔任清算人,避免校產落入私人口袋。各校校產清算后,若還有剩余,必須全部歸公,可捐給地方政府、公立學?;蚺_當局教育部門退場基金。

全臺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這6所被勒令解散的學校,均是位于偏鄉(xiāng)的技職學校,他提醒臺當局教育部門思考偏鄉(xiāng)私中“骨牌式”大量退場對地方人才培育的沖擊。

他進一步說,臺當局教育部門應該避免因主觀政策期待或成見而過度嚴格限制私校改辦機會,若因有防弊疑慮而放棄私校改辦興利,反而有損公益,將是社會的重大損失。(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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