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5日電 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前聯(lián)電董事長曹興誠日前在記者會上,當(dāng)眾稱中天電視為“匪臺”。中天電視董事長廖麗生5日與當(dāng)天采訪的記者林宸佑一同前往臺北地檢署,控告曹興誠妨礙名譽(yù),并要求其民事賠償新臺幣5億元。
廖麗生表示,曹興誠公然誹謗與侮辱他人的言行,不只侵害中天電視的名譽(yù),更損及全臺所有父母師長對子女的教育,踐踏臺灣固有且善良端正的禮義廉恥。
廖麗生強(qiáng)調(diào),將用判賠金額所得全數(shù)成立基金,幫助全臺各學(xué)校重建臺灣日漸衰敗的“禮義廉恥”等價值。
林宸佑則說,他僅是一名記者,提問是職責(zé),曹興誠就算不回答,也不該以公然侮辱及誹謗的方式逃避民眾的質(zh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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