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qū)立法機構4月三讀通過私校退場條例后,掀起一波“跳車潮”,許多私校未列入“項目輔導”名單,卻這學期中就傳出退場風聲,或急著找尋校產(chǎn)捐贈對象,寧可好死不愿歹活。
耗時5年審議、無數(shù)折沖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于今年4月在臺灣地區(qū)立法機構三讀通過,蔡英文辦公室5月公告施行。臺當局教育部門近期緊鑼密鼓修訂相關子法,預計8月召開退場審議會,對外公告“項目輔導”學校名單。
從5月開始的大專招生季,到8月中旬公布專輔名單,還有一小段過渡期。然而,今年大學申請入學缺額達1萬多名,是近4年新高,連臺大、清大等校缺額都破百,私校更是災情慘重。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導,近來接連有多所私校“放棄抵抗”,未來若走向解散清算,擬將剩余財產(chǎn)捐贈公立大學。校方雖澄清仍在試探階段,卻也引發(fā)教職員不滿、學生憂慮、董事會內部的意見爭執(zhí),延燒多日。
臺灣私立學校產(chǎn)業(yè)工會理事長尤榮輝分析,退場條例通過后,私校退場呈現(xiàn)“雙軌制”,被列“項目輔導”的私校須循退場條例,改善期限較短,將被加派董事,招生、財產(chǎn)處置限制較多;許多私校預見未來幾年會有危機,先一步規(guī)劃循“私立學校法”退場,保留處置的彈性,也是尋求退場的尊嚴。
尤榮輝分析,部分私校選擇“好死”而非“歹活”,趁還有足夠資金時走私校法途徑退場,長遠來看較有可能提供優(yōu)惠的離退措施,對教職員也較有保障。
不過,退場畢竟是相當敏感的事,尤榮輝說,提前或輕易對外宣布,恐怕提早斷了學校生路,引起校內師生恐慌,形成“兩難”局面。(來源:臺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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