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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公署發(fā)布調整疫情期間簽證申辦須知

華夏經緯網 > 新聞 > 港澳新聞      2022-06-10 10:26:43

  中新網6月9日電 據“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微信公眾號消息,外交部駐港公署領事部9日發(fā)布關于調整疫情期間簽證申辦須知的通知稱,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勢,外交部駐港公署領事部自即日起可通過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受理以下種類簽證申請,其它種類簽證暫不受理:

  (一)擬赴中國內地就業(yè)的外國人,按常規(guī)材料(參見鏈接:hk.ocmfa.gov.cn/lsxx/wgqz/201308/t20130829_7894049.htm,下同)要求申請Z字簽證,申請時無須提交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簽證邀請函,原則上應提交中國或世界衛(wèi)生組織批準上市或緊急使用疫苗的全流程接種證明。

  (二)適度調整復工復產事由的簽證申請材料要求:

  1、擬赴中國內地從事短期復工復產活動的外國人,如已完成中國生產新冠肺炎疫苗全流程接種,按常規(guī)材料要求申請M字或F字簽證。如已完成非中國生產的其它世界衛(wèi)生組織批準上市或緊急使用疫苗接種,除常規(guī)材料外,仍須提供目的地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簽證邀請函。

  2、擬赴中國內地復工復產人員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未滿18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和確需赴內地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可按常規(guī)材料要求申請相應種類簽證。

  (三)適度擴大因“人道主義事由需要”赴內地人員簽證審發(fā)范圍。在現有奔喪、探望危重病親屬等事由基礎上,允許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內地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赴中國內地團聚或探親。申請人應提交常規(guī)材料,原則上應提交中國或世界衛(wèi)生組織批準上市或緊急使用疫苗的全流程接種證明。

  (四)申請C字乘務簽證的;

  (五)申請R字人才簽證的;

  另外,申請外交、公務類簽證的,請您與我署領事部外國人簽證處事先聯系預約辦理,傳真:(852)34132312;郵箱:fmcovisa_hk@mfa.gov.cn。



責任編輯:袁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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