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21日)再度痛批,盡管NCC最重可處200萬罰鍰,但華視屬于公廣集團,“左手罰右手,根本不痛不癢!”(中時電子報系資料照)
華視新聞嚴重出包,昨以快訊發(fā)布“新北市遭解放軍導彈擊中”、臺當局領導人“發(fā)布緊急命令”等錯假消息,引發(fā)民眾恐慌,朝野要求重懲華視。民進黨民意代表林楚茵今(21日)再度痛批,盡管NCC最重可處200萬(新臺幣,下同)罰鍰,但華視屬于公廣集團,“左手罰右手,根本不痛不癢!”還是全民埋單。臺文化部門必須研擬改善機制,別讓公廣集團成為化外之民。
林楚茵今(21日)在社交平臺中表示,身為前媒體人,有些重話還是必須說,雖然NCC表示最重可處200萬罰鍰,但文化部門數據顯示,華視最大股東為“公視基金會”,持有華視83.24%股份(來自公部門捐贈),而“公視基金會”則是依照島內現行“公共電視法”第二條成立,其創(chuàng)立基金來自主管機關(文化部門)編列,換言之,NCC若對華視裁罰,也是全民埋單。
林楚茵說,錢又不是華視靠自己賺的,試問華視從管理階層到員工,會害怕嗎?會心疼嗎?對于華視來說這些罰鍰,如同左手罰右手,根本不痛不癢!
此外,根據島內現行“廣播電視法”第42條,就電視主管機關NCC而言,違反“廣電法”的電視臺,NCC可做警告、罰鍰、停播、吊銷執(zhí)照4種處分,其中最有效益,各電視臺最害怕的懲處就是吊銷執(zhí)照。
林楚茵說,公廣集團的存在是為彌補商業(yè)電視之不足,NCC有可能吊銷執(zhí)照嗎?有可能停播嗎?主管機關NCC對華視的“嚴重錯誤”有任何政策工具,能讓華視覺得下次不會再犯錯嗎?罰錢不怕又不能停播,華視新聞會害怕犯錯嗎?
林楚茵說,這次誤植跑馬事件,再加上公視誤刪42多萬筆新聞數據畫面,顯示公廣集團管理問題嚴重,而面對這些散漫跟疏失,是到了全民檢討的時候了,該修“法”就修“法”,該好好整頓就要大刀闊斧,文化部門必須研擬改善機制,別讓公廣集團成為化外之民,犯錯道歉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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