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黎智英等10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案件將在區(qū)域法院開審。
10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楷及蔡耀昌。他們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其中,黎智英、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4名被告也被控于2019年9月30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總臺記者 劉志敏 周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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