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詐騙案件層出不窮,29歲黃姓男子去年8月起,以謊稱投資“美元期貨”、“虛擬貨幣”等方式詐騙,用偽造的對賬單取信被害人,短短4個月就至少百余人受騙,不法獲利逾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新北市警新店分局循線查獲黃嫌等7人涉案,案經檢察官將黃嫌等3人聲押獲準,檢警正擴大偵辦中。
新店分局去年11月接獲銀行通報,有多名疑似車手的民眾賬戶異常,有大筆資金流動,隨即組成項目小組追查。發(fā)現(xiàn)黃嫌佯稱投資美元期貨、虛擬貨幣及國際期貨,以企業(yè)化手法經營取信被害人,綁定人頭賬號并透過網絡銀行多次轉賬制造斷點,最后再兌換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套現(xiàn),增加警方查緝難度。
黃嫌提供2萬元包住宿等方式,大量收取警示賬戶人頭,擔心車手黑吃黑,一律統(tǒng)一管控行動。此外,黃嫌也透過網絡交友等方式吸收下線、被害人,短短4個月內就超過100多人受騙,不法獲利超過5000萬。
警方19日帶黃嫌返家搜證,黃嫌一度謊稱未帶鑰匙,警方干脆直接破門,查扣存折、提款卡、手機、筆電、現(xiàn)金4萬元及K他命等證物,訊后依組織犯罪、毒品、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等罪嫌將7人移送檢方偵辦;黃嫌及另2名主要干部聲押獲準,其余則交保、限制住居。
33歲陳姓男子為了償還賭債,透過關系認識收購泰達幣的游姓男子,向游男詐稱可調到10萬顆以上的泰達幣,并以13萬顆泰達幣、384萬8000元代價出售,雙方約在臺中市交易,沒想到陳男伙同吳男等3人搶走游的現(xiàn)金。臺中地院21日依強盜、強制等罪判陳男有期徒刑6年10月、吳男等1年2月至6年不等徒刑。
臺北陳男和鄭姓友人共同投資比特幣遭詐騙689萬元,2人帶著一群黑衣人南下高雄向電子商務代收款項公司要求退費,陳男不滿代收公司稱已協(xié)助凍結簽約公司3筆款項,但不保證能全數(shù)追回的說法,氣憤之余竟直接在門口灑冥紙,高雄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2人拘役40天、50天,都可以易科罰金。
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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